第六十七篇講道
約翰福音十二25-26
「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喪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若有人服事我,就當跟從我。」
[1.] 今生是甜美的,充滿許多樂趣,但並非對所有人而言,而是對那些被今生所束縛的人。因為,如果有人仰望天堂,看見那裡的美好事物,他很快就會輕視今生,不把它當一回事。正如一件物品的美麗,在沒有更美的出現時會受人讚賞,但當更好的出現時,前者就會被輕視。如果我們願意仰望那種美麗,並觀察
那裡國度的榮耀,我們很快就會從現有的鎖鏈中解脫出來;因為這種對現有事物的同情,就是一種鎖鏈。聽聽基督說什麼來引導我們進入這一切:「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喪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若有人服事我,就當跟從我」;以及「我在哪裡,我的[1]僕人也在那裡。」這些話語看似謎語,實則不然,它們充滿了許多智慧。但「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喪生命」是何意?當他順從生命不合宜的慾望,當他在不該滿足的地方滿足它時。因此,有人勸誡我們說:「不要隨從你魂的慾望」(傳道經十八30);因為這樣你會毀滅它,因為它會引導你偏離通往美德的道路;正如相反地,「在這世上恨惡它,就要保守它。」但「恨惡它」是何意?就是當它命令有害之事時,不順從它的人。祂沒有說「不順從它的人」,而是說「恨惡它的人」;因為正如我們無法忍受聽到我們所恨之人的聲音,也無法愉快地看著他們,所以我們也必須強烈地轉離靈魂,當它命令與神所喜悅之事相悖時。因為祂現在正要對他們說許多關於死亡的事,祂自己的死亡,並且看見他們沮喪[2]和絕望,祂就非常有力地說:「我說什麼?如果你們不勇敢地承受我的死亡?不,如果你們自己不死,你們將一無所獲。」也要注意祂如何軟化這番話。被告知愛惜生命的人將會死亡,這是一件非常令人悲傷和痛苦的事。我為何要談論古時,即使現在我們也會發現許多人樂意忍受任何事,以便享受今生,即使他們確信
將來之事;當他們看見建築物、藝術品和發明時,他們會哭泣,發出這樣的感嘆:「人發明了多少東西,卻終歸塵土!對今生的渴望是如此之大。」為了打破這些束縛,基督說:「在這世上恨惡自己靈魂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」為了讓你知道祂說這些話是為了勸誡他們,並消除他們的恐懼,請聽接下來的話。
「若有人服事我,就當跟從我。」
談到死亡,並要求透過行為來跟從。因為服事者必然要跟從被服事者。請注意祂在什麼時候對他們說這些話;不是在他們受迫害的時候,而是在他們自信的時候;當他們認為自己因著許多人的尊榮和關注而安全的時候,當他們可以振作起來聽見「背起他的十字架,跟從我」(馬太福音十六24)的時候;
那就是,「你們要常常,」[3]祂說,「預備好面對危險,面對死亡,面對你們的離去。」然後,在祂說了難以承受的話之後,祂也提出了獎賞。這是什麼樣的獎賞呢?就是跟從祂,並與祂同在;這表明復活將接續死亡。因為,祂說,
「我在哪裡,我的[4]僕人也在那裡。」
但基督在哪裡?在天堂。因此,即使在復活之前,我們也要在靈魂和心智上遷往那裡。
「若有人服事我,父必愛[5他。」
祂為何不說「我」?因為他們對祂還沒有正確的看法,而是對父有更高的看法。因為他們如何能對祂有任何偉大的想像呢?他們甚至不知道祂將要復活。因此,祂對西庇太的兒子們說:「這不是我可以賜給的,而是為我父所預備的人所賜的」(馬可福音十40),然而審判的卻是祂。但在這
段經文中,祂也確立了祂真正的兒子身份。[6]因為父將接待他們,如同接待祂自己兒子的僕人一樣。
第27節:「我現在心裡憂愁,我說什麼才好呢?父啊,救我脫離這時候。」
「但這肯定不是[7]催促他們甚至走向死亡的人所說的話。」不,這正是極力催促他們的人所說的話。因為免得他們說:「祂免於凡人的痛苦,所以輕易地談論死亡,並勸誡我們,而祂自己卻沒有危險。」祂表明,儘管祂感受到死亡的痛苦[8],但為了其益處,祂並不拒絕。但這些事屬於救贖的安排,而非神性。因此祂說:「我現在心裡憂愁」;因為如果不是這樣,那麼所說的話與祂說「父啊,救我脫離這時候」有何關聯?祂如此憂愁,甚至尋求脫離死亡,如果至少有可能逃脫的話。這些是祂人性的軟弱。
[2.] 「但是,」祂說,「我沒有什麼可說的,當我請求解脫時。」
「因為我為此目的來到這時候。」
彷彿祂說:「雖然我們困惑,雖然我們憂愁,但我們不要逃避死亡,因為即使現在我雖然憂愁,也不談論逃避;因為必須承受即將來臨的事。我不是說,救我脫離這時候,」而是什麼?
第28節:「父啊,願祢榮耀祢的名。」
「雖然我的憂愁催促我說這話[9],但我卻說相反的話,『榮耀祢的名』,也就是說,從此引導我走向十字架」;這極大地顯示了祂的人性,以及一個不願死去、卻依戀今生的本性,證明祂並非沒有人類的情感。因為正如飢餓或睡覺並非過錯,渴望今生也非過錯;基督的身體確實純潔無罪,但並非沒有自然的需要,否則它就不是一個身體了。透過這些話,祂
也教導了別的事。那是什麼呢?就是如果我們曾經痛苦和恐懼,即使在那時,我們也不要退縮,不去做擺在我們面前的事;祂說[10]「榮耀祢的名」,表明祂為真理而死,稱此行為為「神的榮耀」。這事發生在釘十字架之後。世界將要歸信,承認神的名,並事奉祂,不僅是父的名,也是子的名;然而對此祂仍保持沉默。
「於是從天上有聲音說:我已經榮耀了我的名,還要再榮耀。」
祂何時「榮耀了」?藉著之前所做的事;「還要再榮耀」是在十字架之後。那麼基督說了什麼?
第30節。[11]「這聲音不是為我發的,乃是為你們。」
他們以為是打雷,或是天使對祂說話。他們怎麼會這麼想呢?聲音不是清晰可辨嗎?是的,但它很快就從他們身邊飛走了,因為他們比較遲鈍、肉體化且懶惰。他們有些人只聽到聲音[12],另一些人知道聲音是清晰的,但不知道是什麼意思。基督說什麼?「這聲音不是為我發的,乃是為你們。」祂為何這麼說?祂這麼說,是為了反駁他們不斷聲稱祂不是從神來的說法。因為被神榮耀的祂,怎會不是從那位藉著祂的名被榮耀的神而來呢?這聲音確實是為此目的而來。因此祂自己說:「這聲音不是為我發的,乃是
為你們」,「不是為了讓我學習任何我不知道的事(因為我知道所有屬於父的事),而是為了你們。」因為當他們說「有天使對祂說話」或「打雷了」,卻不理會祂時,祂說:「這是為了你們」,即使如此,你們也可能被引導去探究這些話的意義。但他們被激動了,即使如此也沒有探究,儘管他們聽到這件事與他們有關。因為對於一個不知道
為何發出聲音的人來說,聲音自然顯得模糊。「這聲音是為你們發的。」你看,這些卑微的情況是為了他們而發生,並非好像子需要幫助一樣。
第31節:「現在這世界受審判,這世界的王將要被趕出去。」[13]
這與「我已經榮耀了,還要再榮耀」有何關聯?關聯甚大,且密切和諧。因為當神說「我還要再榮耀」時,祂就顯明了榮耀的方式。那是什麼?就是[14]要被趕出去。但「這世界受審判」是何意?這就像祂說:「將會有一個法庭和報應。」如何以及以何種方式?「他[15]殺了第一個亞當,因為發現他有罪(因為『罪是從一人進入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』——羅馬書五12);但在我裡面,他沒有發現這個。那麼他為何要攻擊我,把我交給死亡?他為何把毀滅我的念頭放在猶大的心裡?」 (不要告訴我這是神的安排,因為這不屬於魔鬼,而是祂的智慧;目前讓我們先探究那惡者的意圖。)「那麼世界
如何在我裡面受審判?」這將會對撒但說,彷彿法庭正在開庭:「好吧,你殺了所有的人,因為你發現他們有罪。但你為何殺了基督?這不是很清楚你做得不對嗎?」因此,在祂裡面,整個世界都將得到報應。但是,為了讓這更清楚,我將用一個例子來解釋。假設有一個殘酷的暴君,對所有落入他手中的人施加萬般邪惡。
如果這樣一個人與一位國王或國王的兒子交戰,不公正地殺了他,他的死將有能力為其他人報仇。假設有一個人向他的債務人追討債務,他毆打他們並將他們投入監獄;然後出於同樣的魯莽,他將一個不欠他任何東西的人帶到同一個地牢:這樣的人將為他對其他人所做的事受到懲罰。因為那一個人將毀滅他。
[3.] 子也是如此;因為魔鬼對我們所做的事,將藉著他對基督所膽敢做的事來追討懲罰。為了表明祂暗示這一點,請聽祂說什麼:「現在這世界的王將要被趕出去,」「藉著我的死。」
第32節:「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,就要吸引萬人歸我。」
也就是說,「甚至包括外邦人。」為了不讓人問:「如果他比祢還強大,他怎麼會被趕出去呢?」祂說:「他不強大;他怎能比一個吸引他人歸向祂的人更強大呢?」祂沒有談論復活,而是談論比復活更重要的事:「我將吸引萬人歸我。」因為如果祂說「我將復活」,那麼他們是否會相信還不清楚;但祂說「他們
將會相信」,這兩件事就同時證明了,既證明了這一點,也證明了祂必須復活。因為如果祂一直死去,只是一個普通人,就沒有人會相信。「我將吸引萬人歸我。」(約翰福音六44)那麼祂為何說父吸引人呢?因為當子吸引人時,父也吸引人。祂說:「我將吸引他們」,彷彿他們被暴君拘禁,無法獨自接近祂,
也無法逃脫抓住他們的人的手。在另一個地方,祂稱之為「搶奪」:「人怎能[16]進壯士家裡,搶奪他的家具呢?除非先捆綁那壯士,才能搶奪他的家具。」(馬太福音十二29)祂說這話是為了證明祂的力量,而祂在那裡稱之為「搶奪」的,在這裡稱之為「吸引」。
因此,知道這些事,讓我們振作起來,讓我們榮耀神,不僅藉著我們的信心,也藉著我們的生活,否則這就不是榮耀,而是褻瀆。因為神受褻瀆,與其說是被不潔淨的外邦人,不如說是被敗壞的基督徒。因此,我懇求你們盡一切努力使神得榮耀;因為,「禍哉,」經上說,「那藉著他使神的名受褻瀆的僕人,」(凡有「禍哉」之處,一切刑罰和報應
隨即而來,)「但那藉著他使神的名得榮耀的人有福了。」因此,我們不要像在黑暗中一樣,而要避免一切罪惡,尤其是那些傷害他人的罪惡,因為藉著這些罪惡,神最受褻瀆。當我們被命令施予他人時,卻掠奪他人的財產,我們將得到什麼赦免呢?我們得救的希望是什麼?如果你沒有餵飽飢餓的人,你就會受到懲罰;但如果你甚至剝奪了一個穿著衣服的人,你將得到什麼樣的赦免呢?
我永遠不會停止說這些事,因為今天沒有聽到的人也許明天會聽到,明天不注意的人也許後天會被說服;即使有人如此不願被說服,但我們在審判時也不必為他們負責。我們已經盡了我們的本分;願我們永遠不必為我們的話語感到羞恥,你們也不必遮掩你們的臉,願所有人都可以在基督的
審判台前坦然無懼地站立,這樣我們也可以為你們歡喜,並在你們蒙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悅納中,為我們自己的過犯得到一些補償,願榮耀歸於父和聖靈,直到永遠。阿們。
[1] 「將會」,新約。
[2] 另譯:「低頭看」,或「輕蔑」。
[3] 字面意思:「列陣」。
[4] 「將會」,新約。
[5] 「尊榮」,新約。
[6] τὸ γνήσιον
[7] 另譯:「不再是」。
[8] ἀ γωνιῶν αὐτὸν
[9] 即「救我」,等等。
[10] Ben. 省略了「並藉著說」。
[11] 第29節省略。「旁邊站著的眾人聽見,就說:是打雷了;還有人說:是天使對他說話。」
[12] Ben. 省略了「只」。
[13] 「趕出去」,新約。
[14] 即這世界的王。
[15] 即撒但。
[16] 「怎能」,等等,新約。